最高法点名工作8小时闭眼3分钟案:依法规制不合理考核辞退员工行为 !

最高法点名工作8小时闭眼3分钟案:依法规制不合理考核辞退员工行为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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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9日消息,据媒体报道,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其报告中点名了一个引发社会关注的案例:闭眼3分钟案。这一案例明确释放了依法规制企业不合理考核与辞退行为的信号。

报告指出,一名员工余某在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且公司未安排人员接替的情况下,因闭眼小憩3分钟被公司强行辞退。广东法院对此作出了公正裁判,认定该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

根据案情回顾,余某于2021年3月入职某公司担任店长。2024年9月,公司区域经理通过微信告知余某其工号已被删除,双方劳动关系正式解除。

最高法点名工作8小时闭眼3分钟案:依法规制不合理考核辞退员工行为

该公司给出的开除理由是余某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。公司声称,余某在工作时间且有顾客购物时坐在收银台睡觉,并被商场投诉。此外,还指控其曾违规关闭店门,导致公司遭受损失。

余某在法庭上对此进行了详细解释。他承认确实被商场投诉过,但当时他从早上9:30一直工作到晚上22:30,门店的所有工作均由他一人独立完成,没有替班人员。

所谓的睡觉,发生在他已经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的晚上20时许。余某表示自己只是因为生理性疲惫而坐在凳子上闭眼歇了一会,实际并没有睡着,且在顾客进店时他是有正常接待的。

至于公司指控的闭店行为,余某解释称当时店内只有他一名员工,因为要去上厕所才不得不短暂关闭店门,他认为公司的这些指控完全忽略了其高强度工作的客观事实。

法院经过深入审理后认为,在连续高负荷工作超过8小时的极端情况下,人体出现疲惫并闭眼休息属于正常的生理现象,不应被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。

最终法院判决,涉事公司须向余某一次性支付工资差额、住房补贴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,总计约5.2万余元,这一判决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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