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1日消息,近日,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一交叉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,现场有人员受伤。
据当地警方通报,高某(男,26岁)驾驶小型客车沿周瑜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五里路时,为避让一辆两轮电动车,碰撞到路边行人。
现场6名群众受伤,已第一时间送医救治。目前正留院观察,均无生命危险。
肇事司机高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,已排除酒驾、毒驾嫌疑,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。
对此,有媒体从当地交通管理大队了解到,目前此事故仍在调查中。
“黑色汽车在进出口没减速,肯定要承担责任的,闯红灯的(电动车)驾驶人应该要承担一部分责任,具体什么情况,等(调查结果)出来过后再讲。”
此外,媒体还联系到了相关律师进行解读。
有律师表示,根据视频监控,汽车直行方向显示为绿灯,汽车享有通行权。
而另一方向的电动车显然是闯了红灯,没有通行权,因此电动车应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。
另有律师分析认为,电动车闯红灯存在明显过错,属于严重违法行为。通常情况下,电动车闯红灯,车主应承担全部责任。
不过,在本事件中,黑色汽车司机一方可能存在超速等情况。
如果黑色汽车司机不存在超速、未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,只是正常行驶,那么电动车闯红灯行为将被认定对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。